1、考試一律在指定時間和考場内進行。
2、學生應試時必須攜帶學生證,必要時需要辦理準考證,以備查對;丢失學生證者,在考試之前必須攜帶本人照片到所在學院辦理學生身份證明。學生身份證明上必須貼上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蓋學院的公章。無任何證件者不許參加考試。
3、學生應提前十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許再進入考場,逾時以曠考論。試卷發出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特殊考試按有關規定執行。
4、服從監考老師安排,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就坐,不許私自換座位,如有發現按作弊處理。
5、帶入考場的書包、書籍、筆記、紙張等一律按監考老師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許在桌子上亂寫亂畫。
6、考試中途不得離開考場(提前交卷者除外)。在考場上患急病、突發病不能堅持考試者,征得監考老師同意後,應立即赴校醫院急診就醫,憑當日醫療證明到學院及教務處辦理緩考手續,不需休假者不得緩考。
7、學生不得在考試期間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如有發現,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請離考場,并按照考試作弊處理
8、學生答卷互借文具、計算器、計算用圖表等時,應先征得老師許可。
9、離開考場前不得與其他人交談,如有疑問應舉手,請求監考老師解釋(隻限于試題印刷不清)。
10、按監考老師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收卷過程應保持安靜,不得與其他人說話。
11、對考試違紀的考生,監考人員應給予警告和及時的糾正;對不聽勸告及嚴重違紀者、作弊者,令其退出考場,取消考試資格,該科成績以零分處理。
12、如有違紀或作弊行為,按《交通與物流學院考風考紀管理規定》處理。
13、本紀律由交通與物流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