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學生的人身、财産安全,配合校保衛處對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尤其是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出入管理、歸寝管理工作,特拟交通與物流學院學生公寓門禁系統相關規定及處罰條例:
第二章 違紀處分種類
第一條:交通與物流學院對違反門禁系統的處分種類分為以下三種:
(1)警告
(2)嚴重警告
(3)記過
第三章 相關規定
第一條:出入學生公寓門口必須要刷卡,如有違反則系統會自動拍照。
第二條:有卡的學生必須要到樓管登記處登記自己的信息,如不登記,磁卡将不能被識别,視為無卡。
第三條:每位無磁卡或磁卡消磁的學生必須擇日去相關部門辦理磁卡,如在限定期限内仍不辦理,視為無卡。
第四條:如磁卡不在身邊,則必須向樓管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如無有效證件,不得出入宿舍。
第五條:不允許不經過門禁系統而選擇繞行。
第六條:不得謊報信息,不得用他人證件出入宿舍樓,也不得将自己的證件借于别人。
第七條:進出宿舍樓時同學之間不得相互擁擠,每位同學要選擇正确的通道出入。
第四章 處罰條例
第一條:連續三次不刷卡者,上報團委對其進行教導;兩周内連續接受教導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二條:一周内超過五次不刷卡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三條:一周内超過五次不刷卡,且連續兩周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第四條:不經過門禁系統而選擇繞行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第五條:謊報信息或用他人證件出入宿舍樓者,給予警告處分。
第六條:違反上述規定受到處分者,取消其評學選優資格。
交通與物流學院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