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别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标準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⑤該學年内無處分,無挂科記錄。且均分達到90分以上。
3.評審和發放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實行等額評審。各高校于每學年開學初啟動評審工作,當年10月31前完成評審。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獎勵證書,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有以下行為者取消其申請資格
①在申請獎學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②擅自在校外租住者。
5.相關事項
①無論家庭經濟是否困難,隻要符合規定條件,均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同一學年内,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②此規範根據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有關精神,結合我學院實際情況制定;
③此規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交通與物流學院團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