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标準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①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④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⑤家庭經濟困難(需有家庭情況調查表),生活儉樸;
⑥該學年無違紀,無挂科記錄。且均分達到85分以上。
3.申請、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0月31日前完成評審。高年每年11月30日前将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4.有以下行為者取消其申請資格
①在申請獎學金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
②擅自在校外租住者;
③實際每月消費明顯偏高或有不良消費習慣者;
5.相關事項
①同一學年内,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
②此規範根據财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财教[2007]91号)有關精神,結合我學院實際情況制定;
③此規範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最終解釋權歸交通與物流學院團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