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校領導大力支持下,工會順利的完成了教職工暑期療休養工作,這項工作充分體現了校領導對全校教職工身心健康和愛護,并得到了大家的一緻好評。從今年開始我校職工療休養已作為工會常規工作。現将今年暑期療休養有關事項規定如下:
1、專家、教授級療休養人員
我校獲全國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優秀教師、山西省勞動模範、山西省五一勞動獎章、山西省勞動競賽個人記一等功人員和二級以上教授,在療休養期間的餐費、住宿費和交通費均由學校支付。
2、教職工療休養人員
教職工療休養人員的住宿費、交通費由學校支付,餐費由個人自理(标準為每人每天60元,早餐10元、中餐25元、晚餐25元)。
3、療休養指标和時間安排
療休養人員指标數由學校和工會下撥的療休養經費總額和各分會的會員數确定。
療休養定在暑假期間,各分會負責按校工會下達到各分會的總指标和批次指标上報療休養人員名單,以确保每批次人員住宿、車票的提前安排。
今年療休養職工可以随帶一名家屬,家屬療休養指标數随教職工同批次按比例确定。
4、療休養注意事項:
(1)療休養期間要遵守紀律、注意安全、遊泳和晚間散步不要一人前行,要結伴而行。遊泳必須在淺水區域,不能到深水區遊泳,否則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2)該療養院為我校參加療養的人員免費提供休閑活動場所,大家在公共場所不要吸煙、随地吐痰,要愛護公物,損害物品由本人負責賠償。
(3)每批療休養人員及随行家屬需簽署安全承諾書。
(4)每批療養人員,需自帶常備藥品。
(5)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療休養其他事項
(1)療休養期間,如有去周邊城市旅遊者,須同療休養名單一同上報,所産生的旅遊費用及其他安全事宜由本人承擔。
(2)凡攜帶家屬參加療休養的教職工,家屬若因違反《關于教職工暑期進行療休養的有關規定》而發生的責任事故由其本人承擔,與校工會無關。
(3)由學校為療休養人員及其随行家屬統一參加意外傷害保險。